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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八届星海杯全国钢琴比赛北京赛区章程(2)

作者:国乐钢琴城 来源:北京国乐钢琴城 访问:


七、其他事项

  1、初赛不设奖项,未进入复赛的选手可获颁参赛纪念证书。复赛未获一、二、三等奖选手可获颁优秀奖证书,各组前3名选手可获得参加第十八届“星海杯”全国总决赛资格(幼儿组除外),各组第4-6名可获得全国总决赛审听入围机会。总决赛名额不可递补、替换;

  2、除幼儿组以外的其他组别选手须背谱演奏;

  3、各组选手可根据自己能力向上跳组报名参赛,每位选手只允许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;

  4、初赛评委只根据选手演奏水平判定是否晋级;复赛各组评委根据选手现场表现给出相应分数,根据分数排定选手最终名次和奖项。评委根据情况有权提前叫停选手演奏。选手最终名次和奖项以组委会公布为准,不接受质询和申诉;

  5、“优秀组织机构”、“优秀指导老师”等奖项的标准和评定由比赛组委会确定;

  6、报名截止后3日内公布选手具体比赛时间、登录密码等信息,请关注电话通知或微信搜索“星海钢琴商城”、“北京星海音乐艺术培训学校”、“柚子练琴”公众号查询。比赛结果、赛事信息等事项也由以上渠道发布,敬请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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