钢琴老师最低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懂得钢琴技术、钢琴艺术的基本原理。
能够为学生做示范性的弹奏——这不单指教师能比较完善的弹奏好某一教学用曲,而且还能采用专门针对学生的某个问题的方式演示给学生。
能够为学生解释、分析教学用曲的内容、风格、形式及其与弹奏技术技巧等方面的关系——并且,这种解释是生动、具体、能为学生所接受和理解的。
能够发现学生的主要问题并找到有效的、学生确实可以实践的解决办法。
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。
熟知中央音乐学院以及音协的考级要求及考级时间。通过考级评语基本可以验证老师的教学水平。